1、华侨身份如何界定?
1).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视为华侨。
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3).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 (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被视为华侨。
2、2017年以前福建省各级政府侨务部门开具的《归侨证》《侨眷证》是否有效?
福建省侨办《关于做好申请华侨、归侨和侨眷身份确认事项的通知》(闽侨侨政〔2017〕15号)文件2017年10月30日施行之日前,福建省各级政府侨务部门开具的《归侨证》《侨眷证》等与归侨、侨眷身份证明具有同等效力,无需重复开具,但需提交原件验证。《归侨证》、《侨眷证》原件丢失不能补办,2017年后也不再新办《归侨证》、《侨眷证》,认定归侨侨眷身份需按新文件规定重新提交认定材料。
3、侨眷身份如何界定?
1).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侨眷包括:华侨、归侨在国内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或者同华侨、归侨有七年以上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申请认定侨眷身份时仍保持扶养关系,且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扶养证明,应当认定其为侨眷身份。
2).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视为侨眷,其范围比照第1款规定。
3).依法与华侨、归侨及其子女解除婚姻关系,或者与华侨、归侨解除扶养关系的,其原依法认定的侨眷身份丧失。
4、华侨、归侨和侨眷身份证明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2017年10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做好申请华侨、归侨和侨眷身份确认事项的通知》(闽侨侨政〔2017〕15号)规定:华侨、归侨、侨眷身份证明应注明送交单位,并加盖审核的政府侨务部门公章,自开具之日起1年内有效。
5、归侨身份如何界定?
1).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2).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我省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6、与华侨或归侨解除婚姻或抚养关系的侨眷身份还算吗?
依法与华侨、归侨及其子女解除婚姻关系,或者与华侨、归侨解除抚养关系的,其原依法认定的侨眷身份丧失。
(以上解答若有最新变化,请以官方书面文件或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