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考生身份确认常见问题

1、如何认定华侨、归侨的身份?

对华侨、归侨身份的认定,按照《国务院侨办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国侨发〔2009〕5号)执行。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2、考生爷爷有归侨证,父母亲有侨眷证,考生是否可以享受“三侨生”升学照顾?

爷爷是归侨,孙子孙女作为侨眷不享受加分政策,只有考生父母亲一方属于华侨或者归侨,其国内子女方可享受。

3、考生父亲是归侨,但是前几年在非洲中枪身故,小孩是否还可以享受加分?

归侨身份一经认定,不会因为本人身故而改变,只要能提供归侨身份认定所需的材料即可办理归侨身份认定后,办理加分。但如果因为材料不齐全而导致无法认定是否属于归侨身份则无法办理。

4、为什么需要提交驻外使领馆的认证或者公证书?

要求提交驻外使领馆对华侨在国外居留证明的的认证或者公证书,主要是认定申请人华侨身份的需要。各国的居留证件样式和文字千差万别,侨务部门难以准确认定,需要驻外使领馆出具领事认证或者公证书,做好前期把关。

5、2017年以前福建省各级政府侨务部门开具的《归侨证》《侨眷证》是否有效?

福建省侨办《关于做好申请华侨、归侨和侨眷身份确认事项的通知》(闽侨侨政〔2017〕15号)文件2017年10月30日施行之日前,福建省各级政府侨务部门开具的《归侨证》《侨眷证》等与归侨、侨眷身份证明具有同等效力,无需重复开具,但需提交原件验证。《归侨证》原件丢失不能补办,2017年后也不再新办《归侨证》,认定归侨身份需按新文件规定重新提交认定材料。

6、哪些县级统战侨务部门侨情普查资料和落实政策资料可作为归侨身份认定材料?

县级统战侨务部门侨情普查资料和落实政策资料,必须是有相关归侨本人身份证明佐证材料和详细确认归侨身份文字记录的落实政策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才可以作为归侨身份认定材料。普通的侨情普查资料和没有明确记载归侨身份的落实政策资料均不能作为归侨身份认定材料。

7、“华侨(来闽)定居证”与“华侨回国定居证”是同一种证吗?

2019年11月1日前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名称为“华侨(来闽)定居证”,2019年11月1日新文件出台之后名称为“华侨回国定居证”,两种证属同一种证,2019年11月1日前的“华侨(来闽)定居证”可直接作为归侨身份认定材料,不需要再换成“华侨回国定居证”。

(以上解答若有最新变化,请以官方书面文件或者公告为准)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